「新北防疫志工-我們一直都在」宣傳影片及相關連結網址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9年4月30日新北社區字第1090779361號函辦理。

二、新北市各機關所屬志願服務團隊為配合「超前部署」新冠肺炎防疫政策,自109年2月26日成立防疫志工隊迄今,已召募106個團隊、2,328名志工協助防疫工作,累積投入近6萬人次,服務時數逾11萬8,000小時。

三、為感謝本市志工於防疫期間持續投入服務,並向社會大眾宣傳服務成果,藉以號召更多熱心民眾加入志願服務行列,本府社會局局製作「新北防疫志工-我們一直都在」宣傳影片。

四、前揭影片已於109年4月28日上傳於「新北好日子愛心大平台臉書粉絲專頁」(網址:https://reurl.cc/exLlaL)或逕至下載連結網址:https://reurl.cc/0o90y6,歡迎多加連結運用。

 

志願服務相關規定

一、依據志願服務法第9條規定:「…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對志工辦理下列教育訓練:一、基礎訓練。二、特殊訓練。」及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理第5條規定:「志願服運用單位應造具名冊,…向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發給紀錄冊,並轉發所屬志工」。

二、另依據內政部92年8月6日台內中社字第0920072859號函釋:「志工服務時數之計算應以志願服務紀錄冊所載為準,志工如依相關規定完成教育訓練並從事服務工作,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將其服務時數登載於志願服務紀錄冊並予以認證」。又衛生福利部103年11月3日衛部救字第1030128451號函釋:「志工參與志願服務,須先完成基礎及特殊訓練,又特殊訓練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基於志工提供服務所需而訂定,爰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運用單位若各自訂有特殊訓練課程,且規定跨領域服務之志工,須接受該訓練,始得提供服務者,自應從其規定,再予合計其服務時數」。

三、依據上述規定,因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獎勵皆須計算服務時數,為確保志工之權益,請貴單位轉知所屬志工相關規定並逐一檢視志工是否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並特別注意跨類別服務之志工是否已完成該類別特殊訓練,並將志工志願服務紀錄冊冊號及基礎、特殊訓練完訓資料登載於志願服務紀錄冊及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

四、有關紀錄冊之登錄,依據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二、服務時數指實際提供服務之時數,不含往返時間。三、加蓋登錄人名章」,請貴單位依辦法確實登錄。另教育訓練及志工會議不列入服務時數之採計。

五、有關「志願服務法釋義彙集」、「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請至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下載參考。

六、為鼓勵志工接受基礎、特殊訓練並完成領冊,基礎訓練及部分服務類別特殊訓練開放「台北E大」線上學習課程,請貴單位及志工善加利用。另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109年5月4日起至109年5月28日開放每周一基礎訓練影片課程及每周四下午社福綜合類特殊訓練影片課程,每場次限10人,請貴單位協助未完成訓練之志工報名參加,報名方式請上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網站報名(需填寫志工姓名、性別、身分證字號及聯絡方式)。109年6月以後場次俟規劃完整後公告於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網站,請貴單位屆時上網查看。

七、檢附「志工服務時數計算說明」、「新北市各服務類別特殊訓練課程規定」、「新北市志願服務特殊訓練結訓證明書遺失證明切結書」、「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基礎、社福綜合類特殊訓練影片課程報名須知」各1份供參。

志工服務時數計算說明

新北市各服務類別特殊訓練課程規定

新北市志願服務特殊訓練結訓證明書遺失證明切結書

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基礎社福綜合類特殊訓練影片課程報名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