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5年「新北市志願服務獎勵」申請活動開跑,請有意願申請的夥伴於7/10(五)前向社區教育組提出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5年6月8日新北府社區字第1051035386號函辦理。
二、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且持續參與新北市志願服務工作之志工及團隊,請依本辦法規定提出申請,獎勵獎項為以下:
個人獎:
1.銅心獎:服務年資滿2年、時數累計達600小時以上。
2.銀心獎:服務年資滿4年、時數累計達1,200小時以上。
3.金心獎:服務年資滿6年、時數累計達1,800小時以上。
4.績優志工獎選拔:志工服務績效具績優事蹟者。
5.特殊貢獻獎選拔:志工服務績效具特殊貢獻者。
三、個人獎勵獎項服務時數與年資計算之起迄為96年7月9日至本(105)年6月30日止於新北市境內服務之年資與時數(績優志工與特殊貢獻獎項之服務時數起迄日期為90年1月20日起),另各獎項之頒授,每人以獲頒授1次為限,已獲頒較高等次之獎項者,不得再申請頒授較低等次之獎項,且每年以申請1種獎項為限及由一個志工運用單位推薦申請,不得重複申請,志工運用單位送件前應確認志工是否有重複申請之情況。
四、欲提出申請的志工伙伴們,請填具申請獎勵事蹟表(至社區組領取),檢具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社區組提供)、志願服務紀錄冊封面影本及內頁影本相關證明文件(如跨志願服務類別之志工,請檢附志願服務紀錄冊內頁已上過該類別之特殊訓練課程證明),於105年7月10日前向社區教育提出申請;社區組會將相關資料送至重陽國小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