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社會志工特殊培訓課程詳如說明,請各志願服務團隊之志工踴躍上網登記課程。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5年5月18日新北社區字第1050869812號函暨臺北市政府民政局105年5月11日北市民秘字第10531278100號函辦理。
二、2017臺北世大運將於106年8月19日至8月30日舉行,預計將有150多國、1萬2,000多名選手參與,賽會期間新北市共計有14處競賽及練習場館,外加選手村(位於林口區)等場域,範圍橫跨板橋、中和、新莊、五股、林口、泰山及淡水等區,為使志工能充分在地服務,新北市預計招募約2,300名志工共襄盛舉。
三、世大運志工除需完成志工基礎訓練12小時(已受過訓者,無需重複上課),另需完成4小時特殊培訓課程。為利已報名或欲參與之志工儘早完成相關培訓課程,以便投入今年8月份起陸續開始之世大運測試賽等相關服務需求,於105年5至6月規劃特殊培訓課程如下:

1.上課地點:臺北市政府體育局三樓視聽教室(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2.上課日期:5月21日、6月4日、6月25日為上、下午計6場次,及105年5月14日上午、5月28日及6月23日下午計3場次,共計9場次。
3.上課時間:上午課程為8:30-12:00,8:00報到;下午課程為13:30-17:00,13:00報到。
4.培訓名額:每場次200人,額滿為止。

四、以上課程已公告於「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志工網」,網址:http://volunteer.2017.taipei/,煩請協助將課程訊息轉知所屬志工並協助上網登記課程;如有尚未報名世大運志工者,亦請協助轉知招募資訊,並協助志工完成線上報名程序及登記特殊培訓課程。

五、檢附「2017臺北世大運社會志工特殊培訓課程登記步驟說明」及「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簡介」(含志工招募說明)各1份,如有世大運志工培訓課程登記疑問,歡迎洽詢(02)25707017,分機2509、2653或2680;如有世大運志工報名疑問,歡迎洽詢分機2681、2511或2649。

轉知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獎勵辦法」及相關申請資料,請鼓勵所屬志工提出申請,並請於105年6月18日前向社區組提出申請。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5年5月10日新北社區字第1050797994號函辦理。

二、依旨揭辦法第2條規定,本辦法獎勵之志工為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服務時數3,000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依第5條規定,服務時數達3,000、5,000、8,000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均得分別申請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銅牌、銀牌、金牌獎及得獎證書;另同等次獎牌及得獎證書之頒授,以每人1次為限。

三、另依本辦法第3條規定,符合上開規定之志工得填具申請獎勵事蹟表,檢具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志願服務紀錄冊封面及內頁影本相關證明文件(以A4格式彙整成冊請勿裝訂),於本(105)年6月18日前向所屬運用單位提出申請。

四、志工服務時數計算起迄時間自90年1月22日起至本(105)年5月31日期間之服務時數;並請詳列服務起迄年月日(避免填寫西元年份)。

五、請務必查填志工「英文姓名」,建議應與其所持護照或英文畢業證書上所載名字拼音相同,以利日後出國就學或就業使用。無護照或英文畢業證書者,請逕依中英拼音翻譯。

六、有關「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蹟表」申請人(簽名蓋章)1欄,請擇一種方式辦理,請務必填寫;審查機關意見部分,由教育局審查;首長核章部分由教育局核章。

七、有關「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發證單位1欄,請加蓋機關關防。

八、另檢附志願服務獎勵申請流程、審查應行注意事項、志願服務獎勵事蹟表、志願服務申請獎勵名冊、服務績效證明書等相關表件,電子檔已公告至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http://vol.mohw.gov.tw/vol/index.jsp)公告區最新消息,請各單位可至該網站查詢下載參考運用。

志工申請志願服務獎勵流程圖

服務績效證明書

申請獎勵事蹟表

填寫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