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 工 宣 誓

志工 ○ ○ ○ 宣誓:

一、遵守學校及各處室的要求與規定,謹守本分不越

俎代庖。

二、擔任志工應守時,不遲到、不早退。

三、如有質疑事項應隨時溝通,保持良好的合作與人際關係。

四、不要求特權與特殊待遇,不從事商業行為。

五、如有建議事項交由各組長於『幹部會議』中提出。

 

宣誓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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